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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人可以在被繼承人死後提領他的存款嗎?
當有人死亡後在郵局或銀行中留有存款,此時他的繼承人可以前去提領嗎?會不會被其他繼承人提告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及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?
這裡先看到民法的規定,民法第6條:「人之權利能力,始於出生,終於死亡。」;第1147條:「繼承,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。」。因此在被繼承人死亡後,生前的存款將成為「遺產」,並須經過全體繼承同意才能處分,若未得到同意就前去提領存款,很有可能會觸犯刑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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